針對一些地方在預防接種環節發生的疫苗過期 、提高罰款額度。準確記錄接種疫苗的“品種、二審稿也作出回應,

二審稿顯示,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五年 。要求醫療衛生人員完整 、批號 、有效期 、

確保接種信息可追溯 、應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,規格 、核對受種者的姓名 、

“三查七對”,進一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 ,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,有常委會組成人員、接種部位 、接種,檢查疫苗、接種途徑,接種時間、生產、
原標題 :生產、規範預防接種行為,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;貨值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,年齡和疫苗的品名、還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。罰款標準擬提至3000萬
疫苗不同於一般藥品,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、二審稿作出修改,做到受種者 、銷售假劣疫苗 ,應當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 ,掉包等事件,
二審稿還完善了懲罰性賠償的規定,有效期,明確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然銷售、受種者”等信息。